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指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意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纳入国家战略高度,从整体上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具有深远的现实指导意义。
从争鸣到共识的文化回归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一个不可更改的历史事实是,中华民族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是一个具有文化自尊和自信的民族,但在近代列强和西方文化的硬、软实力挤压中,逐渐失去了自信,变得自卑起来。中西体用之争的结果是,坚守文化本位的声音无情地淹没在滚滚历史车轮扬起的尘烟中。世纪之交,深度发展的互联网、每年上亿次的出国大潮,使得走出封闭圈子的普通中国人深深融入世界多元文化的格局,随之带来的观念变化撞击渗透至社会的各个层面和角落。百余年精英关注的文化纷争,演化为大众意识中中西好坏、古今优劣的价值选择,日益撬动着国家文化安全的杠杆。《意见》提出的“三个迫切需要”,警人深思,体现了文化观上的深远忧患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近代以来我国发展历程赋予的规定性和必然性”,“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既引发了中华文明深刻变革,也走过了一个逐步中国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成为时代的强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还远未结束”。那么,要建立的“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什么?一定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与当代中国发展实际结合,同时吸收当今世界文明成果的马克思主义。《意见》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
把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作为一项“工程”提出来,说明我们的民族和国家多么需要百余年争鸣不已的心沉静下来,实实在在做更多精神文化领域的建设工作。
从理论到实践的全面部署
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复兴梦的引导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文化建设大业特别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既有对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之借鉴,亦有对建立“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之启示。《意见》的很多内容,实际上是习近平同志基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的关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一系列重大论述之凝练与落地。
《意见》厘清了人们心头上的许多困惑。我们要传承什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于历史的原因,传统文化中有一些不适合现当代的因素自然难免,需要转化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当下社会主义文化中、融入到中华民族文化中,就成了既包含历史文化、又涵盖当今文化建设、另借鉴外来文化的整体“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秀”是从正面讲我们传统文化中有积极的、有益的内容——《意见》的第二部分讲了三个大的方面: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这些是人们比较公认的、能够取得大家共识的内容。用例举的方式阐明其中包含的具体方面,说明还有一些是需要我们共同来发掘、来挖掘的内容。自然,“优秀”并不是说,我们今人已经完全弄清楚了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甚至说还可能有不为今天的人们所理解(亦或误解)的东西所在。《意见》在“重点任务”的部署首条就是“深入阐发文化精髓”,其中用了一个“深入研究”、四个“深刻阐明”——可以这样说,这些都是我们今天还没有“讲清楚”而有待“讲清楚”的内容,努力的空间简直大极了。为此,包裹起来的“神秘化”倾向、某些“宗教化”苗头是要不得的,而能够“讲清楚”,没有身心的投入和实证、没有现代文明特别是科学文化的坚实背景,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们认为,这一文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部署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远远突破了过去很多时候仅仅处于学者呼吁层面或零打碎敲的"点缀""边缘"状况,上升到“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融入生产生活”比如城市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休闲文化等方方面面。即就“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来说,《意见》指出,要“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提出“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等种种具体措施正是我们一些从事中华文化研究、教育和普及工作者所汲汲以求的。我们同时也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重大。
从组织到制度的严密保障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可以毫无争议地说,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必须根除一些根深蒂固的无知、长期盘踞头脑的偏见、有意无意形成的曲解,改变畏手畏脚的习惯做法,大胆开展工作,并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举措分解分工,进而落到实处、行到实处。
令人雀跃的是,《意见》提出“加强政策保障”、“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等诸多相关财政金融、专项规划、项目支持、制度安排、法规规章等等措施,显然,颗颗“顺气丸”、“定心丹”都指向一个长远的目标,那就是要排除各种内外干扰,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奠定一个长久的、稳定的环境。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指引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祖归宗”,同时吸收世界先进文明理念,必将引领中华民族精神自我前行的方向而不至于迷失和彷徨。
《意见》指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城乡基层”。《意见》还对各类文化单位机构、各级文化阵地平台以及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出了相关要求。《意见》最后提及的“六个发挥”落地有声,说千道万,就是“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领导干部从参与到带头示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种文史知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领导干部也要学习,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他要求领导干部要“多读优秀传统文化书籍,经常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显然,各级领导干部担负着治国理政的责任,而治理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不可能靠任何别的国家来给你提出规划。“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这些经验,以浓缩的形式集中体现在文学、历史、哲学等经典之中,值得我们将之放置于案头,深思咀嚼,时读时新,升华为今天的智慧。
党的十五大讲“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 ,十六大讲“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十七大讲“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十八大讲“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以看出,从“继承”、“发扬”、“弘扬”、“全面认识”到加强教育、建设传承体系等,我们对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步步深化。《意见》指出应“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如何起“带头作用”?领导干部不只是对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从整体上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和评价,亲自参加学习,同时更为重要的是为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提供“相关扶持政策”、“作出制度性安排”。一部分人(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传统文化不理解甚至有误解,并非他们自身的主观缘故,毋宁乃长期以来教育内容上的匮乏和不系统等很多历史原因造成的,“补课”势在必行。《意见》不仅提出国民教育的贯穿要遵循“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而且提出要“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就是针对干部教育而言的。
《意见》内容极其丰富,领导干部要细细学习和领会,认真贯彻和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将之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共同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
文章来源:党建网